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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高中(海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離哪里近)

來源:好上學 ??時間:2022-06-24

今年海南普通高中招生計劃72391人


海南特區(qū)報記者 林文星

本報訊 昨日,省教育廳印發(fā)了《關于下達我省2022年五年一貫制高等職業(yè)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計劃及做好招生入學等相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jù)《通知》,今年我省中考報名人數(shù)124733人,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核定數(shù)為72391人,中職學校招生指導計劃為52611人。

海南中學今年計劃招生1258人,其中府城校區(qū)招958人,該校區(qū)分配到??诘恼猩媱潪?07人(含指標到校)。海南華僑中學計劃招生1360人,該校今年取消全省統(tǒng)招計劃。

《通知》還明確了今年我省相關高中學校的指標到校計劃。其中,??谑袑佟笆∫患墝W?!敝?,海南華僑中學指標到校計劃577人;海口市第一中學指標到校計劃567人;??趯嶒炛袑W指標到校計劃360人;??谑械谒闹袑W指標到校計劃355人;??谑协偵街袑W指標到校計劃438人;北京師范大學??诟叫V笜说叫S媱?14人。

值得注意的是,從今年起,廳直屬中學、有關高校附屬中學分配到學校所在地市縣的招生計劃,其用于“指標到校”的比例不低于50%。根據(jù)《通知》中的指標到校計劃安排,今年海南中學(府城校區(qū))指標到校計劃213人;海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192人;海南熱帶海洋學院附屬中學69人;海南省農(nóng)墾中學154人;海南省農(nóng)墾實驗中學94人(學校位于五指山市)。該“指標到?!庇媱澯蓪W校所在地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納入該市縣優(yōu)質普通高中“指標到?!庇媱澲泻侠矸峙?。

部分學校特設計劃說明

(一)海南中學和海南省國興中學的“少數(shù)民族特招班”計劃單列,其中海南中學50名,海南省國興中學100名,列入提前批次招生。招錄對象為世居在我省的黎、苗、回族初中應屆畢業(yè)生,按少數(shù)民族聚居市縣占招生總數(shù)的80%,其他市縣占招生總數(shù)的20%的比例安排指標。符合條件的海南中學和海南省國興中學的“少數(shù)民族特招班”學生繼續(xù)享受“三免一補”。

(二)海南中學中英高中課程實驗班、海南華僑中學中美合作實驗班計劃單列,均列入提前批次招生。其中海南中學中英高中課程實驗班招收58人;海南華僑中學中美合作實驗班招收60人,招錄對象均為有志于在高中畢業(yè)后出國深造的學生,戶籍不限。經(jīng)批準設立的其他學校國際班均列入提前批招生。學生入學后,對學籍實行單列管理,不得轉為本校普通班學生。有志報讀的考生,可關注學校公布的招生方案。

(三)海南中學“宏志班”計劃不單列,由海南中學從其第一批次錄取的新生中挑選50名品學兼優(yōu)、家境貧寒的學生就讀,美籍華人林漢克先生給予每人每學年資助3000元,學校免除學費。有志報讀海南中學“宏志班”的考生,須在報志愿時填報海南中學第一批次志愿。

(四)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今年在海南招生計劃待定(以教育部下達招生計劃數(shù)為準),面向海南民族自治縣招收公費生,列入提前批次招生,招錄對象為世居我省的黎、苗、回族且初中三年戶籍、學籍均在我省民族自治縣的少數(shù)民族應屆初中畢業(yè)生,特別是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錄取分數(shù)原則上不低于海南省國興中學少數(shù)民族特招班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

秋季高一開學15個工作日后不再錄取新生

省教育廳要求,規(guī)范做好新生錄取和學籍認定。普通高中學校在當年秋季高一開學15個工作日后不再錄取新生。錄取工作結束后,學校應及時通知錄取本校的學生按時辦理相關入學手續(xù)。對開學后兩周仍未到校注冊且未辦理延期注冊手續(xù)的學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省教育廳強調(diào),落實“十個嚴禁”。1.嚴禁以任何形式在學生初中學業(yè)結束前提前招錄學生,嚴禁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與考生簽訂提前錄取協(xié)議;2.嚴禁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降低分數(shù)線招生、違規(guī)跨區(qū)域招生、招生后違規(guī)辦理轉學;3.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lián)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jù);4.嚴禁招收已被中等職業(yè)學校等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5.嚴禁招收未參加2021年我省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的學生;6.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7.嚴禁普通高中學校的中外合作課程班以及其他國際課程班學生轉到本校普通班;8.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爭搶生源;9.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10.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學籍建立完畢后,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在10月底前組織開展一次新生學籍“人籍一致”核查,嚴格按照中招錄取結果復核普通高一新生學籍,嚴禁出現(xiàn)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xiàn)象,不得為違規(guī)跨區(qū)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guī)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對違規(guī)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辦理我省普通高中學籍。省教育廳將建立普通高中招生和學籍管理情況定期督查制度和通報制度,對違規(guī)行為一經(jīng)查實,將視情況核減學校第二年招生計劃或取消學校招生資格,并進行責任追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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