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智
來源:好上學 ??時間:2022-09-06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李某某單位行賄罪一審刑事判決書,披露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栗智及其子的受賄問題。
判決書中的被告單位,為新疆樂天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被告人為李某某,男,1971年3月10日出生。
判決書稱:2007年至2008年,李某某為了感謝時任烏魯木齊市市委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栗某,為其所在樂天公司違規(guī)競拍烏魯木齊市喀什東路2008-c-061號土地使用權以及獲得外環(huán)路綠化項目中提供的幫助,在2009年至2013年期間,出資為栗某住所裝修并購買屏風、魚缸一套,共計花費115萬元。2010年3月29日,被告人李某某將一張存有100萬元的銀行卡送給栗某之子供其使用。
也就是說,李某某所在的樂天公司,競拍烏魯木齊的一塊地塊的使用權及綠化項目時,得到了時任烏魯木齊市委書記栗某的幫助,為此,李某某兩次“致謝”。
第一次李某某花了115萬元,幫栗某裝修,還買了屏風、魚缸;第二次,給了栗某兒子100萬元。
基于上述行賄行為,法院認定李某某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樂天公司犯單位行賄罪,判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
判決書解釋了判處李某某緩刑的原由:“鑒于被告人李某某歸案后認罪態(tài)度較好,當庭表示認罪,故根據量刑規(guī)范化相關意見,對其從輕處罰;同時,根據其犯罪情節(jié)及悔罪表現(xiàn),結合其所在社區(qū)出具的評估意見,決定對其適用緩刑”。
“政事兒”(微信ID:xjbzse)注意到,上述判決書中提到的“時任烏魯木齊市市委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栗某”,即為十八大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首個落馬的省部級官員栗智。
據報道,栗智有一女一兒,兒子屬于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這表明,收受了李某某100萬元賄賂的栗智之子,即為這個超生的兒子。
栗智已因犯受賄罪,于2016年11月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
法院查明,1996年至2013年,栗智在擔任新疆輕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共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黨委書記、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黨委書記、中共烏昌黨委書記、中共烏魯木齊市委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土地開發(fā)、職務晉升等事宜上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319.532694萬元。
此前,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一份執(zhí)行裁定書曾披露,栗智受賄的財物被追繳,包括:美元8萬元、500克金條1根、人民幣874.876994萬元、位于海南省三亞市半山半島6期未來水世界8棟的房產一套。經鑒定,該房產價值417.5011萬元,房中家電、家具價值為6300元。
“政事兒”(微信ID:xjbzse)注意到,栗智擔任烏魯木齊市委書記期間,曾接受媒體專訪,談到了自己為人處世的原則,“決不樹敵”。
他說:在我的字典中,查不到某一個人是一個天然的壞人。我當領導干部,我有義務有責任讓下級不要走到邪路上去。我當下級,領導說對了,我就照辦,領導說錯了,我就根據實際情況,把事情辦對了就是了。這么多年,我對任何人,總是去想他對我怎么好,而不是去想對我怎么壞。這是我對自己最滿意的。我不是完人,我也有急躁的時候,犯錯誤的時候,也有處理問題不科學的時候。我給別人的印象,是一個很果斷的人。但實際上我在做出一個決定的時候,是反復思考,如履薄冰,甚至膽小如鼠。
“政事兒”(微信ID:xjbzse)撰稿/王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