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音樂統(tǒng)考包含哪些專業(yè)
來源:好上學 ??時間:2023-12-18
西藏音樂統(tǒng)考包含音樂表演、音樂教育等專業(yè),以下是詳細內(nèi)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考試院最新消息為準。
一、統(tǒng)考包含的專業(yè)
音樂類專業(yè)省級統(tǒng)考分音樂表演、音樂教育兩類,考生只能報考一個方向不得兼報。音樂表演類考試包括器樂、聲樂兩個方向,考生只能報考一個方向,不得兼報;音樂教育分聲樂為主、器樂為主兩個方向,考生只能報考一個方向不得兼報。音樂類省級統(tǒng)考的聲樂科目限報一種唱法,器樂科目限報一種樂器(打擊樂器除外),考試時考生的唱法應與專業(yè)考試報名時所選定的唱法一致,器樂科目應使用專業(yè)報名時所選定的樂器進行演奏。
二、考試科目和分值
(1)音樂表演類
聲樂方向:樂理、聽寫、視唱、聲樂四個科目。總分300分,其中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聲樂240分。
器樂方向:樂理、聽寫、視唱、器樂四個科目,總分300分,其中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器樂240分。
(2)音樂教育類
樂理、聽寫、視唱、主項(聲樂、器樂各選其一)、副項(聲樂、器樂各選其一)五個科目??偡?00分,其中樂理 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主項165分、副項75分。主項選擇聲樂的考生,副項須選擇器樂;主項選擇器樂的考生,副項須選擇聲樂。